各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党工委:
根据省委宣传部《关于推荐理论宣传典型案例的通知》(附件 1)、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理论宣传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函》(附件2)和学校党委安排,请有意向单位和个人围绕理论宣讲报告、理论宣传微视频、通俗理论读物、理论宣传平台等四类典型案例,做好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如下:
申报理论宣传工作典型案例须填报相应的推荐表(附件3),同时按类别附上相应的宣讲报告文字稿(3000—5000 字)、通俗理论读物主要内容及出版发行情况(2000 字左右)、理论宣传平台建设情况(2000 字左右),理论宣传微视频(不另附文字材料)。如有相关佐证材料,如领导批示、报刊宣传、获奖情况等,也可将复印件择要附上。
请于 1 月 19日下午14:00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,学校届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。联系人:朱德海;电话:83641860。附件1-3见办公内网通知。
附件1: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理论宣传典型案例的通知
附件2: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理论宣传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函
附件3:推荐表
党委宣传部
2021年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