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党工委:
近日,学校《关于公布2020年上半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》(嘉院党宣字〔2020〕1号)已经下发。请各二级党组织参照学校计划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单位(部门)学习计划。
1. 二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明确学习专题,明确中心发言人,明确学习时间和地点。
2. 牵头单位负责与其他联学单位商定联学专题,并列入各自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,同时填报联学安排表。
3. 请于4月3日(星期五)下班4:00前将两份学习计划和联学安排表,经本单位(部门)党委负责人审定后以电子公文形式(无需纸质计划)报至党委宣传部。联系人:朱德海;联系电话:1860。
党委宣传部
2020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