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(单位):
当前,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,为进一步营造文明、高雅的校园氛围,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宣传品悬挂、张贴和摆放秩序通知如下:
1.各部门(单位)进一步严格“谁申请谁负责,谁悬挂、张贴和摆放谁具体负责”的原则,承担对悬挂、张贴和摆放宣传品的管理责任。
2.所有宣传品(喷绘、横幅、易拉宝、海报等),均须提前三天通过学校首页“最多跑一次”服务网进行申请,经部门(单位)相关领导审核后,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最终审批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悬挂、张贴和摆放。
3.宣传内容须健康向上,充分体现校园主流价值观;宣传语言须严谨规范。
4.审批通过的宣传品,须在右下角标注系统分配的“批准号”(如:jxxy20180297),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和地点悬挂、张贴和摆放,期满后由申请部门(单位)及时收回处理。
党委宣传部
2018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