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党工委:
根据《嘉兴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办法》(嘉院党宣字〔2014〕2号)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学校2015—2016年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(以下简称“双优”)推荐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推荐
2015年以来,全校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、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被提名推荐。推荐名额为优秀集体不超过2个,优秀个人不超过10名(含“思政课专项改革先进个人”1名和“文化校园建设先进个人”2名)。
以各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和党工委为单位进行评选推荐工作,每个党组织要求推荐2个优秀集体(其中1个须为本单位之外的党组织)和1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。
评选工作按照《嘉兴学院思想政治工作“双优”评选办法》(附件1)执行。
二、工作安排
自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1日,各党组织根据本通知安排,组织开展推荐工作。凡推荐的“双优”名单,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,公示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。
三、材料报送
请各党组织认真填写《嘉兴学院2015-2016年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集体推荐表》(附件2)、《嘉兴学院2015-2016年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表》(附件3)和《嘉兴学院2015-2016年思想政治工作“双优”推荐一览表》(附件4),同时提供反映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特色与成就的6张照片和个人2张工作照片(JPG格式)。将附件2-3各一式三份(加盖公章),于 11月11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,并通过OA系统报送附件2-4和照片。联系人:朱德海;电话:1860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择优推荐,注重先进性、代表性和典型性。
(二)严格执行标准。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、公平公正、好中选优、宁缺勿滥的原则,采取自下而上、差额推荐的办法,做好推荐参评工作。
(三)做好典型宣传。要以推荐先进为契机,总结经验、改进工作,广泛宣传、树立典型,推动思政工作不断深入开展。
附件1:嘉兴学院思想政治工作“双优”评选办法
附件2:嘉兴学院2015—2016年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集体推荐表
附件3:嘉兴学院2015—2016年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表
附件4:嘉兴学院2015-2016年思想政治工作“双优”推荐一览表
党委宣传部
2016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