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组织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和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。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按照大学文化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,会同有关部门规划、研究、推进大学精神弘扬和大学文化建设工作;统筹指导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;积极引导和培育校园文化品牌的发展,开展全国校园文化品牌创建工作,指导检查二级学院文化品牌建设工作。负责监督学校宣传文化环境和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,负责校内哲学社会科学报告讲座、校内宣传品、内部刊物等的监管工作;负责省身纪念馆管理和建设工作。负责市文明单位复评工作,省、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、申报、评比工作;组织落实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。